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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档案如何存放?留学服务中心开放在线服务 | 附归国学历认证方式)
离境前,有些事情需要提前安排好,比如电话卡的国际漫游,各种账号的设置,避免离境后收不到验证码的尴尬。还有个经常忽略的东西,档案。概括一下,放在留学服务中心/当地人才差不多,上个月留学服务中心开通了网上办理,也方便一些了。
档案,全称为“人事档案”,是中国特色人事管理制度文件。针对留学生群体,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于1997年正式成立了“留学人员档案室”,专门负责留学生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以及相关的延伸服务。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教育部的留服中心留学人员档案管理处只设在北京,没有任何分支机构代办留学人员存档业务。同学们需要带上档案资料来北京现场办理,很不方便。现在好消息来了,留学生存档可以网上办理了!
“为方便您办理自费出国(境)留学存档手续,自2018年4月9日起,首次办理自费出国(境)留学存档手续的人员,可选择通过电子邮件申请的方式办理,将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我处审核通过后,将“调档通知书”及“人事档案调转协议书”原件以快递到付的方式寄给存档申请人。”
官方通告:
那么,是不是任何一个留学生都可以将档案存放在留服呢?当然不是,留服对于存档的对象有如下要求:
1.国内高校毕业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无工作经历)。
2.国内高校在读期间办理完毕退学手续,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
3.国内高中毕业后,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
注: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赴国(境)外做博士后研究或访问学者,不在我处受理范围。
*自费出国留学的学生(包含高校毕业生、高校退学学生、高中毕业生、高中退学学生)离校时,户口和档案请按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转至原户籍地的档案保管机构(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职介中心等),再申请办理存档手续,如档案保管在个人手中,我处不予受理。
详细信息请见此链接
留学生存档网上办理流程如下图:
网上申请存档所需全部材料整理如下: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自费出国(境)存档手续申请表;
2.存档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护照个人信息页(赴港澳地区攻读学位的人员,提供港澳通行证个人信息页)即有照片页;
4.前往留学所在国有效期内的学生签证页(赴港澳地区攻读学位的人员,提供学生签注页);
提示:
(1)持电子签证入境的留学人员,提供电子签证信1份,如:赴澳大利亚留学;
(2)如签证已过期,除提供过期的学生签证外,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长期居留卡”。
5.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非英语类“录取通知书”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提供中文翻译件,个人翻译无效);
提示:
(1)“录取通知书”应包含学习专业,攻读学位(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习时间等信息;
(2)如录取通知书(OFFER)中无明确学习起止时间及攻读学位信息,请提供补充材料,如:赴美国留学,请提交I-20;赴澳大利亚留学,请提供COE的;赴韩国留学,请提供韩英文对照的表格“标准入学合格书”等;
(3)请确认“录取通知书”上有攻读学位信息再翻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不便。
6.已经在国(境)外就读者,除须提交上述国(境)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OFFER),还须按下面情况任选其中一项提交:(1)国(境)外院校“学生证”;(2)如“学生证”上无证件有效期,请另提供国(境)外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
档案转至我处的方式有以下三种:
(1)EMS标准快递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邮编:
收件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档案室电话:010-
(2)机要邮寄:由国内机要部门通过“机要交通”的方式转递档案。
我处机要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邮编:
(3)密封自带(指:持“调档通知单”获取档案后,可密封自带):请将密封好的档案送至我处。
我处办公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
除了留学服务中心,放在各地人才市场也是常见的方式,效果和留学服务中心差不多,不用担心。而且各地人才可能比留学服务中心的办事效率略高一点。
各地人才市场:
回国后,需要去留学服务中心办一份学历认证,具体信息参考这个页面,左边有细分内容可以查看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各地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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