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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人才“绿卡”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服务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申请条件
符合本市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政策的人员。
数量限制
无
二、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材料形式材料详细要求必要性及描述备注下载1.引进人才“绿卡”;必要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出国留学人员左边落户通右边知》;必要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无必要示例模版4.居民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学历认证、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必要5.配偶、子女随迁的应提交:《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二代身份证;必要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天津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书》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必要7.落户单位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必要8.在直系近亲属(包括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内落户的,提供能证实亲属关系的原始依据及居民户口簿;必要9.落户自己名下合法住房的,提供《房地产权证》;必要
三、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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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3楼,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5号窗口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即来即办
六、办理机构
市公安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左边法律右边依据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左边()右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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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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