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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留学人才回国过渡期间怎么住?上海长宁出台专项支持政策)
澎湃新闻记者邹佳雯
为缓解海(境)外留学人才回国(境)后过渡期间的住房问题,出台专项支持政策。
2月25日,上海市长宁区发布了《长宁区留学人员回国(境)过渡期内租住人才公寓专项支持政策》,推出一定数量的市场化运营人才公寓,提供给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境)人员居住,并给予一定期限的租金补贴。该“专项支持政策”将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才提供最高每月4000元、最长12个月、总额达4.5万元的补贴。
人才公寓内景长宁区供图
澎湃新闻()记者从长宁区了解到,“专项支持政策”明确,申请人需满足“在世界排名前100名或者所学专业世界排名前20的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回国(境)未满1年且个人及配偶在上海无房”的条件。
“无论其是否已经找到工作、无论工作单位是否在长宁,都可以申请租住人才公寓的租金补贴,此举取消了以往人才政策同单位绑定、同区域挂钩的做法。同时,对于尚在海外,即将学成归来的学子们,也纳入保障范围,可以让他们实现回国后拎包入住。这在全市目前的人才安居政策中属开放程度最高、辐射范围最广。”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源介绍。
人才公寓内景长宁区供图
在租金补贴方面,对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申请租住留学回国人员过渡期人才公寓的,先给予6个月的租金补贴。其中,对取得硕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前3个月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的租金补贴,后3个月给予每人每月2500元租金补贴;对取得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前3个月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的租金补贴,后3个月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租金补贴。6个月补贴结束时,对于已在长宁区单位并承诺长期稳定工作的,再按首期6个月中前3个月的标准补贴6个月(即硕士每月补贴3000元、博士每月补贴4000元);对6个月补贴结束时,未在长宁区工作的,不再给予后续补贴。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境)人员最多只能享受一次该项补贴政策。
100套专属人才公寓房源介绍”留学生公寓“小程序截图
此次长宁区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核心区域,首批提供100套专属人才公寓,后续将进一步扩大房源的供应量。记者查看房源看到,此次共推出3款户型,分别为A户型20套,房屋面积15-17平方米,补贴前3500-4000元;B户型40套,20-22平方米,补贴前4000-4900元;C户型40套,20-25平方米,补贴前5000-5700元。
流程上共分为申请、受理、审核、选房、入住5步。值得注意的是,当通过审核人数不超过人才公寓总量时,按照申报顺序进行选房;当通过审核人数超过人才公寓总量时,综合申请人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等条件,择优或者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入住人选及选房顺序。确定入住留学回国(境)人员首先应签订入住承诺书,明晰自身权利和义务;再与人才公寓运营方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后,交纳一个月租金作为押金,即可入住。
“从当前情况来看,留学人员回国(境)创新创业所关注的几个要素中,安居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回国(境)初期,单位和项目还未完全落地,无法正常享受人才安居政策。而宜居恰恰是长宁一张靓丽的名片,为破解现有政策壁垒,缓解留学生回国(境)创新创业初期阶段性住房困难,加快推进长科技创新人才集聚发展和国际精品城区建设,有必要出台更加开放包容的专项支持政策。”张源说。
责任编辑:高文图片编辑:乐浴峰
校对:栾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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