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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调高社保有用吗?“三步走”调社保才符合上海积分落户要求)
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居转户过程中,大家都特别重视运用调高社保基数这个方法。每年上海一公布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不少机构就提醒家长催人事提高对应的社保基数,这么做真有用吗?
先看个案例。下面这个家长想通过“7+2”方式实现居转户,即居住证满7年,持证期间最近3年社保均达到上海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看下他的社保个税清单——
某家长的社保、个税清单
眼尖的网友直接质疑:“突然2倍,而且2倍只有2.01倍,这个要看上一年总收入才能审定下一年的基数。自己提的不算。”
这位网友的判断有依据吗?
我们先看下个人社保缴费基数怎么来的?
按人社部门统一规定,当年个人社保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
社保基数是我们个人想定多少就多少的吗?不!必须挂钩上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
如果我们去窗口直接调整社保基数,部分社保管理中心可能会要求大家提供上年度的工资流水或税单以核查总收入的月平均工资是否等于所想要调整的社保基数。
由单位人事在网上系统调整社保基数,也必须填写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调整的参考依据。
单位人事调整社保基数的操作界面
如果我们不顾月工资收入,人为对应调整社保基数,如果基数超过月平均工资时,很容易被判定社保、个税不一致,反之,可能会被认为不按要求交社保。
等到社会平均工资公布了才开始调整社保基数吗?不!
上海人社每年4月前后都会通知各单位人事申报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性收入情况,其实这时才是真正的社保基数调整窗口,有时等到公布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时,调整已经晚了。
今年就是典型的一年。由于疫情影响,直到6月末才公布2019年社会平均工资,但5月人社已经完成年度工资性收入申报,也就是基数调整。
这时候就有疑问了:“新一轮基数都没公布,我怎么能准确调整到位?”这其实是“凑基数”逻辑下的悖论。
还是举例说明,不“凑基数”的情况下,社保基数调整是这样进行的——
张三计划通过2倍社保免职称的方式申请居转户。他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的工资性收入(含年终奖)累计近23万,月平均工资性收入1.9万多。今年4到5月上海人社汇总申报时,单位人事如实填写收入情况。当时新的社会平均工资还未公布,参考2019年社保基数进行,人事填写社保调整后缴费基数为元/月。6月末新一轮社保基数公布,匹配的2倍社保基数为元/月。系统以张三申报的1.9万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为参考,判断他社保基数继续满足2倍标准,会自动将调整后缴费基数更新为元/月,这一步无需张三个人或单位人事做任何操作。
社保要如何调整才符合上海积分落户要求?
一旦确定要通过高倍社保来积分落户,徐老师建议按“三步走”方式进行:
第一步,确保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达到新一轮社保基数要求。老问题来了,“新一轮基数都没公布,我怎么能准确调整到位”,这块的确要有个预估,每年社保基数基本按10%多一点增长,在这个基础上留足变动余量即可。如果月工资性收入不够,可以通过年终奖等工资性收入进行补充平衡。
第二步,关注人事申报个人上年度工资性收入,切记,这才是基数调整的关键时间窗口。正常情况下,每年4月上海社保开始社保基数调整工作。
第三步,关注每年的社会平均工资发布,确保新一轮基数达到调整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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