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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转户”申请者:政策能否更明朗?!)
备受关注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公布后,让众多翘首企盼的人士喜笑颜开。但昨天记者在采访时发现,一些人士在欢喜之余感到细则还有不够明晰之处,按照《试行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准备材料也较吃力。
为准备材料“跑断腿”
●办法所称“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是指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户籍地乡镇以上人口计生部门有关证明出具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治安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以及其他需要的相关证明。
——《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中对申请者需要提供的材料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如计划生育、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都需要在原籍和上海两地的政府部门办理。一些申请者反映,为了办理“居转户”的相关材料证明,不得不奔波于原籍和上海的相关部门。“万一有个疏漏,补齐的话就还要请假跑几百公里回原籍。”据记者了解,由于各部门办理手续时间都在工作日,节假日不上班,所以这些申请者为办理各种证明,一般都需要请假。
“我觉得有的手续完全可以更简便些。”赵先生供职于某日企,是2002年第一批居住证的持有者,初步符合各项落户条件。但他提起办各种手续就头疼。如为了证明他连续在上海缴纳了7年社保,已先后跑了两次社保局。其实每年社保局都会寄送相关单据,而社保网上也能打印出个人缴纳社保的情况,应该凭这些就可以用作证明。
同时,《实施细则》规定,“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是指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户籍地乡镇以上人口计生部门有关证明出具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这就要申请者先要回原籍开证明,然后再在上海当地部门开另一个证明。“这其实可以减少一个环节。”赵先生表示,每个申请者的原籍和上海的距离动辄就是数百公里,准备材料付出的精力和时间非常大。
卢湾区人才服务中心一工作人员表示,从细则公布起,已陆续有人咨询相关信息,但是基本都是为了解申请需要准备的详细材料而来。她估计准备好材料至少也要一周左右。
“重大贡献”还需再界定
●办法所称“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是指持证期间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具有个人证书。
——《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激励条件包括“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但哪些算是重大贡献呢?”一些申请者有了这样的疑问。如一申请者就表示,他曾获过上海市某行业领域的好新闻奖,也是省部级的,不知道能不能算?
而对于这样的疑问?现在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并不能解释。普陀区人才服务中心一工作人员就表示,之所以细则公布后没有马上开始受理,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对一些证书还无法界定清楚,比如一些奖励证书是否属于激励条件范畴内,都需要市里给予确认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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