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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最新上海社保基数执行标准,对积分、落户有什么影响?)
什么是社保缴费基数?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一般来说,工资越高、社保的缴费基数也就越高,反之亦然,但缴费基数是存在上限和下限的。
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公布:
2020年7月1日起,上海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限、月平、下限工资标准如下:
月平均工资最低基数:4927元
月平均工资1倍基数:9339元
月平均工资最高基数:元
2000年——2020年社保相关数值统计
积分、落户朋友看过来,6月30日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布了相关数据按照上面标准,因此自2020年7月1日起,1倍社保基数为9339元,1.5倍社保基数为.5,2倍社保基数为元,3倍封顶社保基数为元,0.8倍社保基数为7471.2元,最低社保基数为4927元。
一、社保基数关系到居住证积分
社保基数积分以上海社会平均工资为基准(上海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社保即1倍社保)
对于新办、续办居住证积分来说,社保基数非常重要。
积分不是一成不变的,积分续办注意事项2020年新居住证积分专题详解
1.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的,积25分。
申报收入是2020年7月份后的个人社保基数!有不少朋友是用大专学历+社保基数让积分达标,如果2020年7月后的社保基数低于7471.2元,社保基数左边加分右边的25分就没有了。
2.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的,积50分。同理,如果2020年7月后的社保基数低于9339元,社保基数50分就加不到了。
3.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3倍的,积100分。如果2020年7月后的社保基数低于元,社保基数100分就加不到了。
4.持证人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积120分。如果2020年7月后的社保基数低于元,社保基数120分就加不到了。
用职称积分也有社保基数的要求
持证人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申请积分的,最近1年内累计6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应不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如果2020年7月后社保基数低于9339元,职称积分无效,积分续办也有问题。
在此提醒:用职称积分,新办有社保基数的要求,续办也有要求,如果续办,社保基数不再满足1倍及以上,积分续办会不成功。职称和学历二选一积分,优先考虑用学历积分。
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到底是选择学历积分还是职称积分?点我来帮您!
涉及到积分或落户的家长,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匹配最低社保基数:只要正常缴纳社保即可,此次基数变更对申请者无影响;
0.6倍社保(4927元)三年后社保基数积分9分
0.8倍社保(7471.2元)三年后社保基数积分34分
1倍社保(9339元)三年后社保基数积分59分
1.5倍社保(.5元)三年后社保基数积分59分
2倍社保(元)三年后社保基数积分109分
3倍社保(元)二年后社保基数积分126分
二、社保基数关系到落户
1、居转户和人才引进
(1)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最近连续两倍36月,可以替代职称要求。
2020年7月后社保基数如果低于元,2倍就不再连续,需要重新累计连续36月时间。
(2)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3倍封顶社保科创人才可以缩短居住证年限要求。2020年7月后的封顶社保基数为元。
(3)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上海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的企业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2、留学生落户
留学生落户也有社保基数的要求,具体如下: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2020年7月后社保标准需不低于9339元。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
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2020年7月后社保标准需不低于.5元。
三、如何调整自己的社保基数
方法一:
每年年底企业工资申报。
方法二:
每年上海市人社局会发布最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后,在人社局自助经办系统上调整;调整后,是每年6月底公布,7月份自助经办系统调整。
方法三:
自助经办系统上,于每个月5日9点到26日16点间调整(和方法二的区别是需承担自当年4月份社保基数调整起的差额补缴,补缴部分人才又不认可);调整后,是需承担自当年7月份社保基数调整起的差额补缴。
方法四:
“跳槽”,重新进行社保登记。
疫情期社保补缴人社局认可吗?
因受疫情影响,对本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补办。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向本市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关于适用于本条的如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缴的社保,是否适用于落户,截止昨日通知发出,尚未有详细的文件通知。
在上海居住证积分和落户中,社保个税关系到切身利益!非特殊情况,千万别让社保断缴少缴!补交不一定有用,需要提供很多证明,且补交前本人信息必须要在社保单位的信息里面,不是以后做补交录入人员不能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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